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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党支部工作章程

作者:   编辑:王轩   审核:    时间:2016-06-20 点击数:


  1、认真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,团结广大同学,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发挥战斗堡垒作用。

  2、根据院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和学院党委办公室的要求,定期分析支部党建工作情况,制订学年度学生组织发展计划和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。

  3、根据党章规定和《许昌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》的要求,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。(1)制定年度培养、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,指定专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,重点帮助。(2)坚持定期考察,填写考察表,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,确保党员的质量。(3)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工作。

  4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(1)坚持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,开好每季一次的民主生活会。(2)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,激励先进,对后进党员制定出帮助措施。(3)按规定收交党费;(4)及时做好新生党员和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。

  5、负责对本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。经常主动的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、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,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对于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系党组织反映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(1)根据系党组织的安排,制定并实施本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教育计划。 (2)及时分析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并做好工作,及时的表扬和宣传先进,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批评、教育和斗争。

  6、协助院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和学院党委办公室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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